听书 - 如果等我三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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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共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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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看到了吗?那个女生的睫毛好长啊。”常欢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说,“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睫毛这么长,还这么翘!”

“看见了看见了!”刘玉锦附和道,“可是我也看到她手背上的汗毛了,也好明显啊。”

“外国人体毛都很重的,”王晨煞有介事地说,“手臂上的……估计得有……”她用手指比划了一下,“得有这么长呢!我一根手指头这么长!”

“瞧你说的,这大冬天的,跟亲眼见过一样。”

“真亲眼见了,我去厕所的时候,出来看到有个老外撩起袖子在洗手……那层毛,跟穿了件毛衣似的……而且,好像是金色的!”

“天哪……”其他二人发出惊异的叫声,“汗毛……怎么会是金色的呢……老外……和我们这么不同啊!”

“我觉得有点可怕……”刘玉锦缩了缩脖子,“我以后可不能找个老外当老公……”

“哈哈,”常欢噗嗤笑出声来,“你怎么这么臭美呢,谁说要给你找老外的男朋友了……怎么,今天晚上瞧上哪位外国友人了?”

“……哪有,”刘玉锦赶紧解释,“你瞎说些什么呀,我就有感而发而已。”

“对了,小云呢,小云去哪儿了?”王晨扫了眼宿舍。

“诶,小云呢?”刘玉锦也伸长了脖子,“跟我们一起回来的吧?”

“可能去厕所了吧。”常欢继续擦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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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云有些烦躁。

在回来的路上,宿舍三人兴奋地在前面聒噪,她故意走在后面,落下半步。到了宿舍门口,她拐了个弯,扔下一句:“我去厕所。”

她其实并不想去厕所。

她背包里的那个瓶装可乐,好像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手榴弹,她得把它处理掉。

烦吗?是的。梁禾干嘛忽然大冬天的给她瓶可乐呢?这一瓶拿回宿舍,又不够四人分,要说自己买的,谁也不信;要说梁禾送的,好像又不太对,好像会被人笑话一样。这事儿就秋云就不想让别人知道,连最和她交心的王晨也不想。那来怎么办呢?

扔掉?——不太好吧。

喝掉?——好像也不太好。

到底是哪里不好?

秋云盯着这瓶可乐,想了半天,意识到自己竟然是有些——舍不得。

是的,舍不得让它被喝掉随手扔到垃圾桶里,也舍不得和人分享这件事。

手里的可乐瓶明明是冰凉的,秋云却仿佛握着一个烫手山芋。

她想起当时的场景,周围喧闹无比:聊天的聊天、跳舞的跳舞,背景是欢快的迪斯科,头顶是旋转的大灯球,而梁禾笑着,将一瓶冰镇地可乐递到她发热的手心里,并告诉她,你是今晚最佳。

乱了乱了,脑子有点乱了。在这乱糟糟的脑子里,一个可笑的念头忽然蹦了出来,连秋云忍不住自嘲这个念头的幼稚,可同时,她居然就这么做了。

她揣着可乐瓶,来到西教。

西教门口有一颗很高很高的杉树。但凡新来的同学问西教在哪儿,人保准伸手一指天中空最高的那一抹树尖:“看见那颗最高的树了吗?树下就是西教。”三十年后,哪怕周围的建筑都从二三层的坡屋顶变成了现代化的教学楼,这棵树还是立在这儿,冒着头,总要比周围的建筑高出一两寸枝丫。

秋云仰起头看了看,在黑暗的夜色中模糊地看到个影影绰绰树尖儿。看得久了脖子发酸,她低头找个根树枝挖了个坑,用包里的红布袋子裹着可乐瓶,把它埋到了树下。

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抽了什么风的。她想三十年后,校园里的建筑都换了个大半,但西教和这个杉树还在;如果她回去了,再次回到校园,说不定还能从这里挖出来三十年前的可乐呢。

埋完这个可乐像是了却了一桩心事。她轻松了不少,拍拍手,起身回了宿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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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眼就到了学期末。

专业课自然是不用说,宿舍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儿头,常欢还在画室通宵过一宿。秋云不记得是哪里听到过一句话:“影响自己的不仅仅是决心,还有环境。”她觉得这句话来形容现在的情形是最恰当不过的了。就算是她还有混混度日的想法,也不可能有无精打采的表现了——无论是宿舍还是班级,无论是美院还是隔壁的B大,每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一样,像龟裂的大地渴望甘霖一样渴望知识,那热情就如同满大街小巷都播放的《冬天里的一把火》,哦不对,不是一把火,是一个刚刚发现的油田,火苗是怎么浇都浇不灭的。就连思想政治之类的课程,她居然也认认真真听了一个学期,做了一本厚厚的笔记,且没有一次逃课——没人敢逃,也没有人想逃——外面来旁听的人特别多,好几次课堂坐不下,老师不得不点名,委婉地请社会人士离开。

秋云有时不得不想,是不是上天在和她开玩笑,知道她没有好好上大学,所以再给她从来一次的机会,让她好好地体验大学生活。

说实话,秋云也确实觉得,原来大学生活是这么的美好。

同学友情大方,每个人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。没有手机,就没有低头族,不会晚上有人举着手机发着幽幽的光,也不会一桌人看着各自手机下饭毫无交流;没有电脑,就不会腰痛背痛脖子痛,大家吆喝着去图书馆排队,去新华书店尝新,去打羽毛球、去打篮球,秋云还被拉着去隔壁的B大听过讲座。大家真诚又真挚,家里基本都有兄弟姊妹,所以几乎没有独生子女的娇气蛮横,秋云宿舍的四个人就跟亲姐妹一样。

当然,宿舍楼下也会有人羞涩地藏在黑暗中弹吉他,湖畔的转角也会有人旁若无人地练小提琴;女生宿舍会谈论谁最帅,男生宿舍也会通宵打牌。这里和每个年代的大学青春一样,又好像和其他年代的大学青春都不一样。

在现实中,司马秋云18岁,2012年进入A市美院开始大学生活。虽然以专业第一的名次进校,但是由于入学前的一系列事情:被混混骚扰、闹出人命、公安取证、请律师、父亲判刑、上诉失败、父亲入狱……大学过的就像夕阳西下时候的一摸模糊的剪影,不但看不清,连存在感都浅的让人生疑。好像很多事情,在入学的一刹那,就被她笼统地一打包,全部塞到了内心的深处,然后这些肮脏的污秽的负面的东西,在大学的四年中,慢慢浸透她内心的土壤,即便是在新的年岁中长出的新叶,也变得枯黄不堪。

懒散、消极、得过且过、平平常常、庸庸碌碌,偶尔还带点自闭,这是秋云在2012-2016年的大学生活主要表现。大学的班主任一度对她以专业第一考进来的成绩产生过怀疑。可是看她的作品,又能看到深厚的画功底子。谈过几次话,没有什么明显的成效。于是老师也理解成学生仗着天赋,懒惰不上进,偏偏秋云又长得漂亮,身材模样都没得说,追她的男生大一到大四都没间断过,于是老师又叹息说,年轻的姑娘还是要多点心思在本事上。殊不知在父亲司马峰入狱后,秋云对男生产生过恶心感,书上说这是一种轻微的心理疾病,陈丽萍还带她去看过医生。

秋云心里一直都很亮堂。她说梁禾“面带猪像心头嘹亮”,其实她才是。人走茶凉、斗转星移都她明明白白,只是她放任自己沉浸在麻痹中,醒着睡觉,不愿意睁眼。

她忽然想起大二时候,梁禾一次随堂评画。刚刚好她画的主题和睡眠相关,梁禾看了很久才开口。具体说了什么也忘了,就记得一句:谁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。

当时一句只当平常,现在一下蹿出来,倒有点耐人寻味的意味。秋云努力回想那天梁禾的表情,试图寻找一点蛛丝马迹。可想了半天,只是徒劳。

她想,她见到的三十年后的梁禾,是经历过“三十功名尘与土、八千里路云和月”的梁禾,他的阅历决定了他的高度和眼界,和现在秋云见到的梁禾是不一样的。但是仔细一想,他们又是一样的:他们是用一个人,是同一个身体和脸庞,是一个大脑和心灵,他们骨子里是一样的。如果说三十年后的梁禾是陈年醇香的佳酿,那现在她所见到的梁禾,就是一块深山里的璞玉。

可是从璞玉到佳酿,除了时间,还有打击、挫折和痛苦。

**********

作者有话说:

那个年代的可乐,真的是新鲜事物了。

秋云这个时候没有喝,其实意思已经有点不同,只是当时没察觉而已。

她当时想的,以后未必会发生,可人总是会想一想。

不剧透了,看到后面大家就明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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